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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风行风工作信访举报制度

 时间:2015-07-22       大    中    小      来源:办公室

   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,广开言路,充分了解群众呼声和愿望,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,特制定本制度

    一、信访举报方式

    1、直接通过写信的方式反映问题。地址:阳泉市南大街23号,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评办(市政府大楼608房间),邮编045000

    2、设立评议意见箱。评议意见箱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楼东侧过道。

    3、设立举报电话。电话:0353——2293303

    4、设立信访举报电子信箱。电子信箱:yqjcsz@sohu.com

    5、来人亲自举报。地点: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市政府6楼608房间

    二、信访举报处理程序

    1、涉及本单位人员的信访,由委行评办会同委监察室、委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的调查。事实确凿的,提出处理意见,报党组研究决定,书面通知涉案本人,并向举报人进行书面反馈;事实不确凿的,要向举报人书面说明情况。

    2、不涉及本单位人员的信访,由委行评办转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。

    三、信访举报范围

    1、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,以权谋私,吃拿卡要等行为

    2、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、态度不和蔼等问题。

    3、工作中态度粗暴、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等问题。

    4、违反规定,向基层或服务对象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的行为。

    5、对工作或管理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该管的不管,放弃监管或监管不力的行为。

    四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试行。